樂生院民自述人生 秀貞阿嬤的故事
秀貞阿嬤的故事
琬純整理
以前我什麼家事都不會做哦!只會唸書,小時候念日本學校,接受幾年的國小教育,唉~好可憐~好可憐~得到這個病好可憐,如果沒得這個病,我會輸別人嗎?我爸爸會栽培我,我想讀到哪裡,他都會讓我讀,人家說:天不如人願。我很怨嘆~很氣!很煩!當時越怨嘆,越不吃東西,身體越來越差,臉越來越醜。
我去一個大姐家吃飯,她交代其他人說:「另外給秀貞添一碗,讓她去旁邊吃。」我聽到後非常難過,感覺我被隔離了,所以我就不吃了,跑出去外面躲在高高的草堆裡,大家上山到處找我,後來被當地人發現:「這個小孩在這裡啦!」鄰居阿嬤見到我在抱別人的小孩,就會說:「不行~不行~你的小孩不可以讓她抱,會被傳染!」我聽到後就不敢抱鄰居的小孩,也不敢出去,更不敢去鄰居家玩,只有一個鄰居比較好,她對我們一家很好,「來啦~來啦~正隆(她的小孩)要找你!」就把她的孩子給我抱,當時我13歲,現在那個孩子應該也60幾歲了,我入院後就失去聯絡,好想再看看他,告訴他他父母對我們多好。
當時戰爭在空襲時我也不肯逃跑,我當時真的很不想活,但父母又不忍丟下我。後來遇到228事件,當時誰也不分是本省人還是外省人,見到人就打,我媽是外省的,我爸是本省的,我爸每天都在躲,本省人、外省人都一樣凶狠,女生如果嫁給外省人,就把她的褲子脫下來,塞在水溝裡,這種事情竟然發生在我眼前。
一開始我爸很不捨得我來,是我跟他說我這個身體不要了,所以我都不珍惜,你就讓我去試試看,不然在家也是等死,他才肯讓我去,那時我竟然沒有哭,很勇敢,反倒是我爸每天都哭,可能是我那時有決心吧,有決心我必須去,我爸其實是我的養父,我養母是福州人,我的親生父母都是福州人,是我爸從台灣去福州工作領養的,他說不要領養男生,男生容易學壞,女生比較單純。
我爸養我18年,我民國36年6月入院,我爸那一年11月就過逝了,我的家境陷入困境,我爸真的是一個很好的人,為了工作還跑到菲律賓,沒日沒夜的,我覺得世界上大概沒有像我養父這麼好的人,平常他就會勸我:「我們家境雖然不算太好,但不至於沒東西吃、沒地方睡。」因為從小唸日本學校,我的漢語都是爸爸教的,我自己也對語言很有興趣,我來這裡59年了,我爸也死59年了。
我當時的症狀是臉紅紅的,手捲曲了,腳有外傷,那時候的劉院長竟然說我必須截肢,我18歲入院,哪裡知道什麼阿,就一直哭,其他的患者安慰我:「如果你很不想踞,他也不敢踞。」所以我這一雙腳竟然又走了59年,我剛入院時看到其他患者都會怕,尤其是喉嚨挖一個洞的,插一個管子,講話都呼~呼~呼,一直喘。
當時院內不能生孩子,我的大女兒就被教會抱出去養,養到11歲說沒經費了,只好抱回來,當時醫院又規定不能養小孩,每天晚上都來查,只要他一來敲門,我的大女兒馬上躲到床底下,我的二女兒無法走路(因為懷孕期間吃DDS,導致小孩無法走路也智能不足),我先生就對查房的人說:「你看她就是這樣,不然你把她帶去死好了。」新醫院在蓋時,指導員楊小萍來問我:「妳女兒怎麼辦?」我說:「我走到哪裡,她就跟我到哪裡。」她說:「外人不能住。」我把女兒帶回來養36~37年了,她吃一頓飯,吃得滿桌都是,我也只好,榻榻米拿出來晒,被單拿出來洗,她說:「但是外人不能住。」我說:「那不然有什麼辦法,她只能跟著我,如果妳要把她帶去養老院,我可不答應,不然妳把她帶去淡水河填海算了。」她後來說我女兒也可以去,要給我們三人一間的病房,我說我已經決定要住在這裡,是不可能過去的了。
我二女兒最近很不乖,讓我一直追著跑,追到我頭痛,講不聽,最後我只好在她面前打給我大女兒:「妳明天來打她,我被她氣得快倒下去了。」她才說:「對不起啦~我以後會聽妳的話,我以後不會了。」唉~還好大女兒很孝順,我有一天去拔牙齒,痛得要死,我女婿早上六點打來,說她整晚沒睡,很擔心我還會不會痛,現在我出去看病,都是他們一個開車,一個幫我打理,不然台北市很難停車,她現在也當阿媽了,兩個孫女好可愛,她常帶她們回來看我。
現在我們一家人都在吃藥,我也很常在腸胃痛,我是可以自己照顧自己,但我先生和二女兒需要我拿藥給他們吃,如果我倒下去,他們兩個就沒有人照顧。佛祖說:「痛苦一次,消災一次。」可是我很常在痛苦,卻不覺得痛有減輕過,很多人說來世會有好報的,我覺得這輩子已經很痛苦了,還期待來世?我只希望這輩子能過一點好日子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